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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

发布时间:2013-06-24

项目名称 :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


项目类型 :前审后批


审批内容: 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


法律依据:
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

2.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

3.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,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)


办事条件:


1.经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

2.需报送以下材料:

⑴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

⑵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

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质证明

⑷企业注册资本证明材料

⑸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

⑹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

⑺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

⑻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

⑼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的情况介绍

⑽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

⑾生产品种情况介绍(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 转让合同)

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

⒀品种审定证书


办理程序:


1.材料受理。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及其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

2.专家评审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。

3.办理批件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,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。


承诺时限 : 20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)


收费标准: 5元/证

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58条,原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

(价费字[1992]452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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