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

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

发布时间:2013-06-24

项目名称 :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

1.实行选育、生产、经营相结合,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、申请有效区域为全国(或部 分省)的种子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

2.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

3.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

4.经营转基因种子的单位和个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


项目类型 :前审后批


审批内容 :是否具备经营种子的资格


法律依据 :
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

2.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

3.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,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)

4.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》(农农发[1997]9 号)


办事条件 :


1.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

2.需报送以下材料:

⑴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

⑵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

⑶种子检验人员、贮藏保管人员和加工技术人员资质证明

⑷种子检验仪器、加工设备、仓储设施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

⑸种子经营场所照片

⑹实行选育、生产和经营相结合,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、申请有效区域为国的,还应 提交下列材料:

①育种机构、销售网络、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

②自有品种证明

③育种条件、检验室条件和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

⑺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,还应提交下列材料:

①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

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

③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

④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

⑤其他应提交的材料

⑻申请转基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,还应提交下列材料:

①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

②拟经营品种的审定证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

③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


办理程序 :


1.材料受理。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《农作物种

子经营许可 证申请表》及其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

2.专家审查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。

3.办理批件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,报经部长审批后

办理批件。


承诺时限 : 20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)


收费标准 : 5元/证

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 58条,原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(价费字[1992]452号)

在线客服